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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年潮杂志稿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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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刊是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管、中国中共党史学会主办的大型文史月刊,发表自鸦片战争到当代中国的各类历史题材稿件。凡此期间中国政治、军事、外交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、民族等各方面内容的稿件,均所欢迎。
二、本刊提倡记事史学,特别欢迎回忆录、口述历史、人物传记、本末体等体裁;但亦酌量发表议论、分析或考证类的史学作品;重要的史料亦在刊布之列。  ; ;
三、本刊以“信史、实学、新知、美文”为衡文标准,希望来稿尽量做到真实性与生动性相结合,而以真实为第一要求。
四、本刊贯彻“百家争鸣”方针,作者文责自负。本刊将根据编辑需要进行必要的删节和文字处理。
五、本刊提倡多样化,风格不拘。来稿以8000字以下为宜,最好在5000字左右。来稿时请附相关图片、手迹,或提出配图建议。稿件中所引资料请认真校核,说明来源。注释置于每页下方。严禁抄袭行为和一稿两投,凡发现此类行为者,五年之内不受理该作者的任何稿件。
六、本刊已被中国期刊网、龙源国际网等全文数据库收录,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支付。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,请在来稿时声明,本刊将作适当处理。
七、来稿请注明专投本刊。因条件所限,来稿一律不退。稿件自发出之日起(邮寄稿件以当地邮戳为准)两个月内不见用稿通知,作者可自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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